在职场中,作为上级的治理者必须为下属创立宽松的事情情况,让下属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。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。可是许多情况下,治理者和下属的分工并不是很明确,而招致下属对治理者的不信任。只有分工明确了,治理者才谈得上为下属创立情况。治理者与下属如何分工?日本今世首屈一指的治理巨匠畠山芳雄在他的《治理者革命》里这样警告那些职场中的治理者们,治理者与下属的分工非同儿戏,弄欠好就是一盘散沙。
凭据下属的情况进行分工
治理者和下属是出于同一个目的而在一起事情的,各人是相互配合、争取完成事情的朋友。治理者有治理者的任务,下属有下属的任务。如果分工恰到利益,结果就会最大化,下属也可以获得生长。治理者并非一定比下属人格更伟大,只是分工差别罢了。
人各方面的能力不尽相同,有的方面强,有的方面弱,经常泛起出一种失衡的结构。因此,与下属之间进行分工的第一个原则就是,凭据对方的能力划分调解分工规模。治理者与下属之间的分工并没有一成稳定的模式或规则。如果下属能力尚有欠缺,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,治理者也必须去做,以弥补下属能力缺乏泛起的真空;相反,如果是一个可以委以重任的下属,就不要在意其年龄或资格,撒手让他去做,治理者只要看着就行了。
明明下属做不到,可治理者却撒手不管,从而出了问题。这样一来,治理者不但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,还会招致下属的不信任。反之,如果治理者介入下属凭自己的能力能够做到的事情,不但会浪费治理者的时间,并且下属也难以开展事情,最终将影响其能力的发挥。
导致下属对治理者爆发不信任的一个典范现象是,治理者对明明可以交给下属们做的事情指手画脚,而要害的地方却不闻不问。不管事实如何,下属如果主观上有这种感受的话,就会丧失事情热情。
这种现象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因为治理者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另有一种是因为治理者缺乏向上或横向说服的能力,因而把自己的精力发泄到下属的事情上,最终导致干预太过。要注意,“在家是老虎,出门是豆腐”式的治理者容易招致下属的不信任。